在寧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轄區(qū)內開展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檢出轄區(qū)內1家食品經營單位產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寧都縣鮮鋪餐飲店經營的小米椒
(一)食品基本信息
食品名稱:小米椒;購進日期:2023.08.21;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二)風險控制情況
寧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將《檢驗報告》送達至寧都縣鮮鋪餐飲店,經查明,當事人于2023年8月21日從寧都縣鵬泰百貨有限公司購進上述不合格批次小米椒10公斤,至2023年8月22日全部配菜使用完畢(含抽檢的2.55公斤)。因時間較久且已食用,無法召回,但銷售期間未出現不良反應情況投訴。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上述批次小米椒檢驗不合格的原因是進貨把關不嚴造成的,寧都縣鮮鋪餐飲店采購食品時,索證索票不全,未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當事人通過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食品安全。
(四)行政處罰情況
寧都縣鮮鋪餐飲店經營農藥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小米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寧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guī)定對其進行了處罰(寧市監(jiān)食檢處罰〔2023〕42號)。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