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公安局2020年部門預算草案編制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領導、管理全縣范圍內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組織、指導、檢查、監(jiān)督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wěn)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偵察、預審工作。
(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五)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加強車輛及駕駛員的依法管理。
(六)指導、檢查、監(jiān)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zhí)法活動。
(七)指導、監(jiān)督、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工作。
(八)指導、監(jiān)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以及群體性治安保衛(wèi)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導、監(jiān)督、實施全縣公安機關對信息網絡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十)指導、監(jiān)督、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zhí)行刑罰和監(jiān)督、考察工作;指導、監(jiān)督、實施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待業(yè)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十四)警衛(wèi)國家規(guī)定的特定人員,守衛(wèi)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十五)負責全縣公安后勤保障。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方針和規(guī)劃,檢查監(jiān)督落實情況;按規(guī)定權限任用干部。
(十七)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jiān)督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分析隊伍現(xiàn)狀,組織實施督察工作;按規(guī)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查處全縣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2020年主要工作任務
寧都縣公安局2020年主要工作任務是:1、市域社會治安治理現(xiàn)代化;2、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3、打擊網絡電信詐騙犯罪;4、開展百日緝毒會戰(zhàn);5、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
三、部門基本情況
寧都縣公安局編制數379人,其中:行政編制379人。實有人數456人,其中:在職人數379人,包括行政人員379人;退休人員77人。
四、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0年寧都縣公安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838.6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838.64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00%,上年結余收入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寧都縣公安局支出預算總額為8838.64萬元。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8838.64萬元,占支出總額的100%,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827.1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987.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3.84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838.6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
㈢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寧都縣公安局財政補助支出預算8838.6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具體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838.64萬元,占財政補助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無。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0年寧都縣公安局本級預算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2,987.69萬元。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寧都縣公安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482萬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440萬元;信息網絡購建42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9年底,我單位共有車輛 69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無 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69 輛。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無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寧都縣公安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4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無。
公務接待費40萬元,比上年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經費預算不超去年預算。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單位暫無計劃購置公務車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經費預算不超去年預算。